《阙上行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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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亮时变了天色,铅云密压,雪原无垠,天地在云雾雪霾里变得苍莽浑浊。
马车经过大关时没有再歇,青良和赤权骑马跟从,和折风换着轮值驾车,他们连夜赶路,在大雪来临前抵达青城。
这几日冷的格外厉害,寒风凛冽,吹在人面上跟刀子割一般。庄与在赶路途中着了些伤寒,他们在青城住了客栈,夜里便开始发起了低热,折风连夜请了大夫来看,庄与便只得卧床养病,熬着汤药喝了两日,方才休养过来精神。
他好时天也晴了,雪后的天空湛蓝清透,阳光明媚灿烂,更妙绝的是起了雾凇,银枝雪柳,玉树琼花,那晴光照耀,四下晶莹璀璨,遇细风微吹,空中冰晶流飞,一眼望去,天地间湛青莹白,当真如琼楼玉宇、水晶宫殿一般。
庄与说要出去看,折风忙给他拿厚实的衣裳,在衣箱里翻出了景华留给庄与的那件银白狐裘,正适合这般寒冷的天气穿,便拿来问主子,庄与摸着狐裘顺滑的毛皮,默然的看了一会儿,让折风收起放好,换一件衣裳来穿。
他方从病起,也没敢去远的地方,就在楼下的院中看着那结着冰花的树,他站在莹莹闪闪的晶莹雪白中,银白锦袍,素青缎氅,用缀玉珠的红绳系着,帷帽垂身,风一吹,纱帷轻拂,雪晶飞舞,一眼瞧去,真是神仙一般的人物。
折风见他看的久,便去笼了手炉过来让他暖手,但往来人的目光已经败了庄与的兴致,他拢好帷帽,道:“走吧。”
然而庄与却没有回房,他走出了客栈小院,沿着长街,走到了杨柳歌坊门前,这是青城有名的歌舞青楼之地。
天下秦楼楚馆无数,最有名的便是秦淮楼、红玉轩、杨柳歌坊三处。其中,秦淮楼位于东境与江南交界的秦淮河上,烟波水影锦绣雅致,美人清丽纤绵腹有才气,是文人墨客最喜欢去的地方;红玉轩在齐国都成豫金,金碧辉煌犹如宫殿,妙景机巧更胜仙境,美人绮丽浪漫神秘莫测,是贵胄富甲爱好之地;杨柳坊在西北陈国青城,烽台高筑杨柳依依,天野星阔酒烈肉香,美人妩媚异域风情万千,是江湖浪子最爱来的地方,三座楼子以其各长而闻名诸国。
与物华天宝的秦淮和堆金筑银的豫金不同,青城并不富庶,也不通达,因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,而有了一个“塞上小江南”的美称,又得互市商路的便利,因而才比西北其他地方更加繁华兴盛些,也因此让杨柳歌坊名声传外。听闻前几年,杨柳坊失过一场大火,烧了半个楼子,这之后便换了老板,将杨柳坊翻新重建,比之前规模更大,也更得许多新鲜玩意儿,又有一句“过长关,走塞上,换金银,拾珠玉,醉烈酒,饱肉食,浪子得意马不回,美人长情杨柳倾。”的话流传开,引不少人闻名而来,这几年日渐繁盛,才得以与齐国红玉轩,秦国秦淮楼齐名天下。
杨柳歌坊与红玉轩不同,这儿是正儿八经的烟花柳巷,来往人烟混杂,他在嘈杂的人声里听到铃铛响,抬头看,二楼凭栏坐着一位姑娘,搭在拦上的纤纤素手上戴着一串铃铛,他看得入神时,那姑娘的手忽然动了一下,发出一声清脆的铃铛,紧接着传来娇笑的声音,姑娘起身进到楼子里去了,庄与像是恍然惊醒,眨了下眼睛,往楼中走去。
大堂之内,歌舞美艳,酒香翻浓,有人喝酒,有人大笑。
他们进来,不少人明里暗里的打量窥探交头接耳,庄与选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,一边欣赏歌舞,一边喝酒。
庄与仪表非凡,方入座,便有女子过来同他说笑饮酒,折风本想替他一挡,却见庄与竟没推诿那女子坐他身侧,折风在退开的间隙里领会到庄与的眼色,转身落座在别处吃酒看舞。挨着庄与的女子穿着异域,手腕脚踝和腰肢露出来,系着彩绳铃铛,举止叮铃,别有一番妩媚风情。庄与对她手腕上的彩铃很感兴趣,问能不能拿下里让他看看。
女子拨弄着他帷帽上的软纱,手腕上的铃铛串儿清脆作响,娇声道:“公子天人之姿,何不取下帷帽,让奴有幸一见尊颜?”
逛青楼还戴着遮面的帷帽,的确有些奇怪,他便依言取下帷帽,看着那女子道:“这铃串有趣,可否借我瞧瞧?”
女子见了他的面容,暗暗纳罕,不禁生出股自行惭愧之感。庄与饮过酒,又瞧着她,女子垂面,娇声道:“公子饮了奴家的酒,便是奴家的客,只要不将铃铛摘下,是想瞧手腕上的,还是腰上脚上的,自想了法子去瞧便是。”
庄与闻言,便真的饮了她的酒,修长手指握住了她柔白的手腕,去看她腕子上的铃铛,女子顺势,更加的依偎在庄与怀中,双眸娇媚,千回百转,另一只手撩拨着庄与骨俊如月的手腕,在他耳侧呵气如兰:“公子看出什么来了?”
庄与握着女子纤细柔软手,手串上的铃铛小巧玲珑,上面细细刻绘的不是西域常见的飞天纹,也不是秦楼楚馆常见的百花纹,更像南越那边的神月纹,便问道:“这铃铛不像陈国的东西,也不是西域的纹饰,是有什么讲究吗?”
那女子握住了庄与的手,媚笑道:“这铃铛,是妈妈们给戴上的,奴也不知有什么讲究呀。”见他对这个铃铛感兴趣,女子便多说了些:“说来,这里姐妹们原先戴着的,的确是飞天纹或者百花纹的铃铛,后来这杨柳坊换了老板,又来了新的管事,便将姑娘们戴着的铃铛样式也换了,换过的铃铛更小,声音更清脆,颜色也艳丽,内里藏着我们杨柳坊独制的异域香料,步步叮铃,纤纤作响,起舞回旋霎时好看,客人们闻着瞧着都欢喜,连带着坊子里的生意都好了很多。”
庄与放下女子的手腕,饮了她送到嘴边的酒,又问道:“你们老板是个什么样的人?可否方便同我引见一番?”
“这怕是不能呢。”那女子搭住了他的颈,亲昵道:“我们老板神秘得很,谁也没见过呀,平日里都是妈妈打点。”
说话的工夫,女子已经坐到他的腿上,她摸向庄与面颊:“公子脸上这颗红痣好生特别。”她说着,便要伸手去碰。
庄与侧面躲避,与此同时,一只手握住了那女子的手臂,轻轻一拽,将那女子从庄与腿上拉起来推去了一边。景华撩袍坐在庄与外侧的位置上,瞧着那女子,他面上含笑,目中却泛冷,那女子见了哪儿还敢亲近,忙垂首退下了。
撵走了人,景华回首看着庄与,庄与却仿若没瞧见他这个人,捏着酒杯还在饮酒看歌舞,手上还拿着一串不知何时从姑娘手腕上解下来的手串儿,在动作间玲玲作响,景华皱起眉,又看见他被姑娘蹭的凌乱的衣袍,闻见他身上沾染的异香,他面颊上的红痣还差点儿让人碰了!火气撺掇起来,景华夺过他手中酒杯,咬牙问道:“好玩儿么?”
“好玩儿啊。”庄与将那手串绕在自己的手腕上,他低头整理自己的衣袍,手串上的铃铛便随着手动响个不止。
“你厉害!”景华握住他乱动的手腕,咬牙切齿的冷笑:“我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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